各学院(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全校教职工进行2019年年度考核,现将有关考核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人员。人事派遣人员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时间范围:2019年全年。
(二)考核内容: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按照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原则,教学科研、管理、教辅、思政、工勤等不同岗位人员考核的侧重点要有所不同。各学院(部门)要特别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的考核。
(三)组织实施:各学院(部门)在综合各方面表现的基础上,确定2019年年度人事考核等次,报学校审定。
1.教学科研人员考核
由教学科研人员申报业绩,学院安排专人审核、汇总。教学考核中要明确教师教育教学岗位职责,细化教学工作内涵,突出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2.实验技术人员考核由各学院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指导下实施。
3.专职学生辅导员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负责实施。
4.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一般管理人员由学院(部门)实施。
(四)表格填写
1.各类人员(专职辅导员除外)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学院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年度人事考核等次,表格由学院(部门)签章后报人事处存入个人档案。
2.专职辅导员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专职辅导员)》,学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年度人事考核推荐等次报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部(处)确定年度人事考核等次,表格签章后报人事处存入个人档案。
3.2019年考核新表见附件。请按附件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
4.新进教职工进校工作未超过半年的,学院(部门)在年度人事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考核等次。
5.校内调动期限不满半年的在原部门参与考核,调动期限超过半年的在现在所属部门参与考核。考核部门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应征求同一年度其他工作部门的考核意见。
6.挂职锻炼人员由挂职单位考核,考核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审核。
7.各单位应加强年度考核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考核结果及年度人事考核优秀名额
“年度人事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管理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年度人事考核等次由学院(部门)综合各方面表现确定。
年度人事考核优秀人员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人事考核人员比例的10%。名额(上限)另行通知。
教学科研人员年度人事考核优秀者,必须考核在本学院排名前30%。教辅、管理、服务人员年度人事考核优秀者,必须是管理服务师生满意,各方面表现优秀者。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人事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晋升、评定先进等的主要依据。
2.各学院(部门)应将年度人事考核结果向教职工反馈并公示。对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表扬激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应与本人进行约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五、考核日程安排
2019年12月3日开始:各学院(部门)宣传布置;
2019年12月13日前:各学院(部门)进行考核,确定年度人事考核等次,并在本单位内开始公示(7天);
2019年12月20日前:各学院(部门)将考核汇总表及个人年度考核表报人事处;
2019年12月27日前:学校审定年度人事考核结果,并对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公示;
2020年1月15日前:确定考核结果;考核材料归档。
联系人:人事处 杨德利、李勇军、徐嘉伟(61908138)。
上海海洋大学
2019年12月2日